| 昨日(3日),广州市召开路内停车场收费调整方案听证会,30名听证代表中有29名代表原则上赞成调整目前路内停车收费标准。虽然多数代表原则赞成方案四,但也认为该方案不够完善,对方案中2—3倍涨价的幅度,多数代表认为收费标准应降低。同时,还应增加保管责任条款。市物价局透露,下一步将全面调整广州市各种停车费,具体方案将在今年7月前出台。 代表意见:22名代表倾向于方案四 听证会上,方案四考虑了地区的差异,而且制定了明确的技术标准,可操作性强,受到多数代表支持。30名听证代表中,22名代表原则赞成方案四。 据介绍,方案四收费标准按各停车路段等级执行,7:30至19:30自动收费收费标准统一为:一类地区6元/半小时、二类地区4元/半小时、三类地区2元/半小时。夜间按次收费时段统一调整为19:30—次日7:30每次收费10元。人工收费管理路段统一按三类地区标准执行。 方案四按停车路段所在区域周边环境和停车周转率大小对城区路内停车等级进行划分:停车路段周围以商业、办公、行政、公共服务为主要特征,停车周转率在80%以上的,可划为一级路段;停车路段周围以商贸、办公和居住为主要特征的混合地区,停车周转率在60%—80%之间的,可划为二级路段;停车路段周围以居住小区为主,商贸为辅特征的,停车周转率在60%以下的,可划为三级路段。 虽然大部分听证代表倾向调整方案中的方案四,但也认为方案四不够完善,有必要做相应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物价部门:7月全面调整全市各种停车费 广州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表示,物价部门会进行成本审核,参照国内外其他城市的做法和标准,修改、完善方案。、据罗家祥透露,物价局侧重于方案四和方案三,对于这两个方案价格上调幅度均比较大的问题,罗家祥说,调价主要是从疏导交通考虑的,而且与上海和国内其它大城市相比,广州的收费标准并不是最高的,“上海商圈路内停车场收费比广州高。”方案制定会根据广州实际,参照国内其它发达城市收费标准。 罗家祥介绍,目前广州主要依靠三个途径缓解交通拥赌问题,一是缩短停车时间,二是引导路外停车,三是发展公共交通。目前全市只有30万停车位,汽车却有100万辆,很难实现供需平衡,只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缓解停车位供需问题。 另外,罗家祥表示,广州停车场设置规划不科学,是有历史原因的,“之前政府规划也没考虑到汽车增长如此迅猛”。目前每天新上牌车辆高达500—600辆,一年达到15万辆,现有停车位不够,但政府已经在改进完善这方面问题。 会议主持人、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在做会议总结时说,初步统计,30名听证代表中,29名代表原则赞成收费调整方案,1人原则反对。29人中,22名代表原则赞成方案四,2人赞成方案三,1人赞成方案二,2人赞成方案一,2人没有表明倾向。 对此,邱亿通表示,会后物价部门会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对申请人提出的方案作进一步研究,提出更新更可操作性的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邱亿通透露,按照物价部门原来的工作安排,本次先对路内停车场收费进行调整,接下来综合考虑其他类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调整,希望这次调整为下次调整奠定基准价。下一步广州将在广东省物价局公布有关扩大停车费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的文件后全面调整广州市各种停车费,具体方案将在今年7月份前出台,重点是将原来纳入市场调节价的部分停车场收费标准重新制定政府指导价。“因此,不排除路内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与其他类型停车场收费标准一并进行研究。” 第四种方案原则同意但意见多多 「意见1」收费标准太高 来自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的听证代表陈才兴表示,部分同意方案四的等级划分和人工收费的标准,但是认为自动收费标准有不合理之处,建议自动收费的标准应该调整在每小时2元、4元、6元范围之内,其中以每小时2—4元收费为主体,一类地区就是3元/半小时,二类地区2元/半小时,三类地区1元/小时。 群众代表刘景勇也表示方案四的调整幅度较大。一类路段翻了3倍,二类路段翻了2倍,调整的价格应考虑到当地居民的承受能力。建议一类路段调整到4元/半小时,二类路段调整到3元/半小时,三类路段调整到2元/半小时。 「意见2」应科学划分停车路段 人大代表吴翠玲认为,按照方案四调整后,一、二类收费地区的升幅达到2—3倍,升幅比较大,按目前初步划分的路段,一、二类地区占的比例也比较大,这样会造成整个广州市路内停车收费大幅上涨,因此建议对这些一二类地区的划定要严格控制比例。 市综治办梁岭代表也认为,现在一、二类路段占用比例比较大,从整体上一、二类路段应该控制在40%—50%以内,三类路段应该保持50%—60%的比例。 「意见3」建议缩短计费时段 方案四的计价标准按每半小时计费。部门代表温毅华建议收费以15分钟作为一个单位,这样有利于提高周转率。对于夜间的收费标准,按时段执行,再加上封顶收费来处理。 经营企业代表林郁建议方案四在一类繁华商业地段,白天计时的收费标准可以延长到22时,因为在22时前繁华商业地段存在着很大的停车需求。 「意见4」增加保管责任条款 梁岭代表认为要增加责任条款。室内停车场是有责任保管的,如果路内停车场收费与室内停车场持平甚至高于的话,没有理由不承担保管责任的。 “尤其是晚上把车停在路内,车丢失了或被刮花了或里面东西丢了,如果没有相关赔偿规定是不合理的。”陈才兴代表也认为,方案里面应该补充有关机动车停放期间车辆损失责任条款。 「意见5」内街内巷和住宅区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不应在此次听证范围 听证方案还特别指出,“为便于加强管理,建议对内街内巷和住宅区设置的道路停车场按以下原则核准收费标准:内街内巷和住宅区设置的道路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照不高于同类地区路内停车场收费标准,不低于住宅小区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原则,由所在区物价局核准后执行。”对此,部分听证代表认为,内街内巷和住宅区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不应在此次听证范围。梁岭代表表示,如果通过了这一条,内街内巷包括一些住宅区几万甚至十万计的车位可能搭这次3000多个路内停车收费调价的“顺风车”,而且目前来讲也缺少调整依据,新的《物权法》规定小区道路停车场是归业主所有的,目前整个广州市对居民自治公共资源如何使用管理,还有很多问题。所以这两个方面的停车场不应该在这次讨论范围之内。 代表建言 陈才兴(部门代表):“行政”路段不能划分为一类地区 我们觉得应该把路段划分一类中的“行政”路段特征剔除掉,人民群众要到行政部门办事,应该给予最大方便,不可能让办事车主多交钱。 梁国雄(政协代表):不同意提高内街内巷停车收费对于提高内街道路停车场收费以平衡路内路外停车场收费情况,我是不同意的。内街内巷道路停车场收费越低越好,让更多人使用路内停车场以外的停车位,尽可能减轻路内停车场压力,让道路资源更好用于公共交通。 黄秉雄(政协代表):如何监管提高收费后增加的收入 调整方案提到的提价后增加的收入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停车场建设。但这种收费首先是运营公司收费,收费后如何监管这部分增加收入的去向呢,方案里没有提及。 靳文舟(专家代表,华南理工大学交通学院副院长):占道费也应分地段收取方案四考虑了使用效率问题,但是不符合政府定价的标准。因为周转率是动态的。新增场地不知道周转率,谈何标准。有一定实施困难。政府现在每天收取6.6元/平方米的占道费。由于每个地区地价不同,收费标准不同,因此建议占道费也根据不同区域相应调整。 反对声音 冯浩俊(群众代表,唯一反对代表):政府不应把停车难问题抛给公众 2007年是一个涨价年,房价,油价,肉价都在上涨,现在路内停车场也要来分一杯羹。路内停车费上涨2到3倍,让人难以接受,势必导致乱停乱放增多,将来管理更难。 同时,泊车服务不到位,目前的路内停车场的管理不够完善,乱收费多收费的现象相当严重。 政府不应该把停车难的问题抛给公众,采用价格杠杆确实能改变部分人的出行习惯,但并不是最好的方式,提价就是将问题抛给公众,让公众自己承受。政府着眼点应该考虑提供更好的公共交通服务,在非繁华路段增加免费或者廉价停车场所,降低公共交通的价格。 (编辑:付昱) 作者: 记者/谭亦芳实习生/邓文燕通讯员/蓝岚 来源: 南方日报网络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