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土地矛盾如何解决?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提出解放思想 盘活闲置土地调整供地结构 按广东经济发展的需求测算,今后几年我省每年需新增建设用地40万亩以上,而国家每年给广东的指标只有24万亩。一方面要加快发展,一方面土地资源告急! 矛盾如何解决?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招玉芳昨日(3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靠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广东处于改革开放前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比全国其他地区来得早,矛盾更加凸显。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手段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前瞻性,在土地使用方面走出一条既能够科学发展、又能保障广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路子。 「盘活闲置土地」土地产出率提高2.79倍 人多地少的确已经成为制约我省发展的最突出问题之一。盘活闲置土地就是一篇大文章。据清理统计,截至今年9月,我省还有闲置土地(供而未用)40.1万亩。另外,据初步统计,我省尚有200多万亩的低效用地。这一块还有很大的利用空间。 招玉芳说,我省处置闲置土地的力度是相当大的。首先是“释放”银行抵押的存量建设用地。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对银行抵押的存量建设用地采取拍卖、收购、托管、调换等四种方式进行处置。其次,采取收取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调整使用、依法收回等措施,提高土地闲置浪费的风险成本,促进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据统计,1998年至2006年底,全省累计处置闲置土地面积47万亩,其中盘活利用32万亩,收回土地使用权12万亩,退地还耕3万亩。 在推进低效用地二次开发方面,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以“三旧”(旧城区、旧厂房、旧村庄)改造为重点,充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 通过大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有统计显示,我省单位土地GDP产出从1996年的384万元上升到2006年的1457万元,10年间土地产出率提高了2.79倍。 「开源节流两不误」易地开发新增耕地10万亩 招玉芳说,虽然我省盘活资源提高土地效益初步取得成效,但是要清醒地看到,我省人均占有耕地仅有0.032公顷,相当全国平均水平的1/3,而且有限的土地资源还在不断减少,耕地后备资源缺乏。 为此,我们要一手抓耕地保护,一手开拓创新盘活资源。目前,我省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不断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制度框架,已经逐步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如制定实施了《广东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市、县人民政府一把手是本辖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确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 与此同时开展易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易地开发补充耕地,是我省从实际出发,为适应经济快速增长的需要,解决全省耕地占补平衡紧迫任务而开展的尝试性工作。既拓展了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空间,又促进了山区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利于在全省范围内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合理、集约利用。自2000年8月以来,全省先后共安排实施易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127个,计划新增耕地18.1万亩,目前已通过验收确认新增加耕地面积10.8万亩。 「调整供地结构」优先保障经济适用房用地 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是调控市场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招玉芳说,省国土资源厅一直致力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体系,加大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力度。广东率先在全国实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并通过加强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探索经营性基础设施及公益性事业用地有偿使用等举措,逐步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越来越突出。2002年—2006年,全省出让土地面积达93.35万亩,价款1559.48亿元,其中招拍挂出让20.76万亩,价款1047.24亿元。全省共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2100宗23276亩,涉及金额20亿元。 在调整完善土地供应结构方面,坚决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的土地供应,优先保障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供应。 「化解征地矛盾」保障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 招玉芳说,因征地引发的群众上访是影响我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原因是群众认为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标准与土地市场价格相差过大,补偿安置不落实,一些地方不依法征地等。解决问题的方法依然是靠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下一步我省将通过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补偿安置措施和征地程序,以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为彻底解决拖欠征地补偿款问题,2005年我省颁布了《关于试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的通知》。2006年7月,我省制定实施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比原征地补偿标准提高了23.5%。 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几年来我省采取多种途径、措施予以解决。去年8月,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10月,省政府办公厅又转发了《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意见》,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保障制度。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问题,化解了大量因征地可能引发的问题和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编辑:付昱) 作者: 记者陈韩晖见习记者吴哲通讯员张晓锋 来源: 南方日报网络版 |